浙商保险浙江分公司防范非法集资调查问卷

       根据《浙江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办公室转发关于切实做好岁末年初防范非法金融活动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浙金监办函〔2025〕1号)文件要求,为全面落实属地监管部门工作部署,各金融机构应切实履行防范非法金融活动宣传教育主体责任,扎实有效推进防范非法集资等金融风险宣传教育工作。

       我公司严格遵循监管要求,持续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常态化宣传教育和风险排查工作。本次问卷系2025年度非法集资风险专项自查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请您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如实、完整填报本调查问卷。

1. 您所在的机构是
请选择
2. 您或您部门的员工是否直接组织、参与民间借贷、非法集资、非法金融活动
3. 您或您部门的员工是否私自代客投资理财,推介、销售非本机构销售的理财产品
4. 您或您部门的员工是否虚构保险理财产品,或将保险产品伪造成理财产品进行销售
5. 您或您的部门员工是否自办或入股投资类公司、网贷公司、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等机构,从事民间借贷、非法集资、非法金融活动
6. 您或您的部门员工(或团队员工)是否单独或内外勾结,通过盗用或伪造公章、合同、公司单证等方式实施非法集资、非法金融活动等。
7. 您所在的机构或部门是否在其经营场所向客户宣传推广、销售非正规理财产品
8. 您所在的机构或部门是否通过组织培训交流活动,向员工和客户推介非正规理财产品
9. 您是否明知或应知客户疑似从事非法集资、非法金融活动,未采取任何预警措施,仍为其提供保险等服务便利等。
10. 您所在的机构或部门是否存在假借银行保险机构名义,利用公司或各机构或部门信用误导欺骗投资者,实施非法集资活动。如虚假宣称“银行存管”“银行担保”;谎称与银行保险机构合作开发理财产品;偷换投保的险种概念或夸大保险责任,或者直接伪造保险协议,利用保险为非法集资“增信”;以筹建相互保险公司、“互助计划”等幌子,借助保险名义进行宣传集资等。
11. 您是否有过自行印制有关投资理财类的宣传资料。
12. 您是否与公司员工、客户或其他业务人员之间存在私人借贷关系。
13. 您是否有向社会公众出具借款白条、承诺利息回报的方式借款。
14. 您的周边人员是否有业务人员从事非法集资、民间借贷、非法金融活动等。
15. 公司组织过多种形式的防非宣传及培训。您是否参加过公司组织的有关防范非法集资方面的学习。
16. 您是否有违法违规事项要举报,若有,请详细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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