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车辆对接航空器前,应当在距航空器 15米的距离先试刹车,确认刹车良好后方可实施对接。
车辆在离开或靠近飞机时,行进速度不应超过人员行走速度。
对接航空器的车辆靠近或撤离航空器时有人指挥,停稳后放置轮挡和支撑脚(如有)。
车辆对接距离:与航空器的停靠距离需安全适中,不得接触航空器可防止人员、物品掉落(参考距离:安全适中原则,桂林机场标准如下:客梯车平台距离航空器3-7cm,两侧挡板距航空器10cm;传送带前端与航空器水平距离10-15cm)。
车辆在机坪驾驶期间没有出现在滑行的飞机前200米内穿行或50米内尾随、机翼下穿行等违规行为。
车辆是否配备有效的灭火器材。
发动机关闭、防撞灯关闭、航空器刹车松开、轮挡按规范设置、反光锥形标志物摆放完毕后,机务应立即给出允许作业指令后方可靠近(气源车、电源车等应急车辆除外)。
车辆工作完成后停放至指定停车位
平板车与行李传送带车尾部是否保持安全距离,防止装卸人员在平板车与传送带车之间来回作业时人员/衣物等被绞入及平板车碰撞传送带车尾部。
行李拖卡装入行李运输前是否有挂网套,防止运输过程中行李掉落。
监装员获取装机指令的及时性和对装机发布指令的准确性:行李监装人员将指令及时、准确传递给行李装机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