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分说明
一、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分=量化指标得分+综合测评得分,其中量化指标得分由公司根据达成情况算出,综合测评得分由评分人员对照“四个突出”考核内容进行综合评分,原则上评分为85分(含)以上的,具备评价为“好”的资格;70分(含)-85分的,具备评价为“较好”的资格;60分(含)-70分的,具备评价为"一般"的资格;60分以下的为“差”。
二、综合测评得分合计为85分(含)以上的不得超过16家,请严格执行,如有不符,需要重新测评。
三、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是各级党组织书记工作实绩评价的重要内容,对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综合评价等次未达到“好”的党委、党支部书记,其年度综合考核评价等次不得评为优秀。对综合评价等次为“一般”和“差”的,省分公司党委进行约谈提醒、限期整改,问题严重的要依照有关规定严肃追麦问麦。
四、地市机构党委/党支部、省分机关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报告等材料已发至各评议人员内部邮箱,请于1月26日14:00前完成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