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医疗服务协议及医保差异化支付政策培训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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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职职工在我院就诊时,普通门诊医保政策范围内费用医保报销比例为()
2、职工医保退休人员普通门诊医疗费用报销比例高于在职职工  %()
3、职工医保普通门诊报销比为()
4、居民医保普通门诊报销比例为()
5、医保支付中医倾斜政策医疗费用住院欺负标准在先行基础上给予降低()
6、参保人员就医时,临床医师应执行实名就医和购药管理规定,核验参保人员的有效身份凭证,做到人证相符。
7、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发现证件无效、人证不符的,不得进行医保未及费用结算,必要时提请医保部门进行核查。
8、临床医生应当保证参保人员知情同意权,因病情需要使用由参保人员个人自费的品、耗材等医疗费用的,须经参保人员或其家属签字同意确认(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患者应当由其监护人签字确认),不除外急诊、抢救等特殊情形。
9、临床科室给患者进行物理治疗与康复项目、中医诊疗项目、精神科诊疗项目等项目应严格掌握适应症,病程记录应明确记录辅助检查的必要性。明确记录治疗部位次数、疗程、治疗目的和每次治疗起始时间等治疗详细情况,且每次治疗须有治疗医务人员和参保患者或家属签字,并保留相关资料备查。
10、参保职工、居民,分别按以下规定报销医疗费用:
一级医疗机构:起付标准职工、居民200元,支付比例职工95%,居民90%;
二级医疗机构:起付标准职工、居民600元,支付比例职工92%,居民80%。
三级医疗机构:起付标准职工、居民900元,支付比例职工90%,居民 60%;
市外三级医疗机构:起付标准 1200元,职工支付比例80%;城乡居民支付比例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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