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年度医保政策考试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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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室:
1.参保人在我市社会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简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须出示有效的()。
2.可以参加本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不包含哪一种人群()。
3 ..以下属于广州市一类门特病种的是()
4 ..经确认的参保病人须在指定定点医疗机构中选定()家作为本人相应门诊特定病种治疗的选定定点医疗机构。选定定点医疗机构一经确定,原则上一个自然年度内不得变更。
5.参保人出院后因病情需要,符合入院标准可再入院治疗,与()无关
6 .参保人在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成功就医结算()次后,原则上本自然年度不予变更选点。
7.门诊特定病种恶性肿瘤化疗(含生物靶向药物治疗)、放疗及期间的辅助治疗登记有效期为()。
8 ..急诊留院观察直接转入本院住院治疗的,急诊留院观察的医疗费用()结算。
9 .参保人住院期间因病情变化需要转其它科室治疗,正确的操作为()。
10.定点医疗机构将()的参保人员收入院治疗的,社会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不予支付。
11.因精神病在本市精神病专科医疗机构或指定综合性医疗机构精神病专区住院治疗的,检验检查费用最高支付限额(  )。
12.经定点医疗机构医生诊断需要住院治疗的参保病人,可自主选择本市(  )住院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13.医疗机构应当认真对就诊参保人进行身份和证件识别,发现人、证不符的应当(    )。

14.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发生医疗事故,因医疗事故及由此引发的相关医疗费用,社会保险基金(    )。

15.参保人在就医时可以使用医保卡、社保卡、身份证作为身份校验,还可以打开手机用( )作为身份校验。

1.除急救、抢救等特殊情形外,定点医疗机构提供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外的医药服务的,应当经参保人员或者其近亲属、监护人同意,其中属于住院使用的以书面签字表示同意。
2.定点医疗机构为参保人办理现场门诊选点手续时,无需经参保人或家属签字确认。
3.定点医疗机构某些药品或材料缺货时,可以要求住院参保人自行外购解决。
4.住院参保人使用自费项目,应当经参保人或其家属签字同意后实施。
5.生育医疗待遇包括产前检查,终止妊娠,分娩住院期间的费用;终止妊娠,分娩住院期间诊治妊娠合并症、并发症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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