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区教育局通知,凡符合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以申请国家的“三类幼儿”补贴,补贴标准为:1300元/年(分学期申请,每学期650元),补贴款由市、区相关单位直接下拨,幼儿园只负责申请,具体到款时间,请咨询上级部门。
请准备以下材料:
【资料一】:申请表2份(幼儿园领取1份,自己复印1份)有编号,不要随便复制。
【资料二】:幼儿户口本复印件1份(户口本首页(有2个公章),幼儿户口当页,户主当页、复印在【一张纸】上面)写上联系电话
【资料三】:孩子在三亚的社保卡复印件1份。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纸上面,并把卡号抄一遍在下面,没有的到农商银行开办一张,即可,明天卡的不能够申请!
【资料四】:选择-第19项“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幼儿”。需要再填写“附件:海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资料五】:监护人的身份证复印件1份-写上“与原件一致”并签字按手印,写上联系电话,注明是与幼儿说明关系
凡符合以上20日之前提供相关的材料上交到我园进行初审。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不得弄虚作假,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将有申请人承担。
因名额有限,人员超额将按贫困等级划分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