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维修检测主要技术标准

2.《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 16739.1~.2—2004)是强制性的行业标准。(×)
4.《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 第1部分:汽车整车维修企业》(GB/T 16739.1—2004)规定,汽车整车维修企业按服务能力分为一类汽车整车维修企业和二类汽车整车维修企业。
5.《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 第1部分:汽车整车维修企业》(GB/T 16739.1—2004)中所指的一、二类汽车整车维修企业,其经营范围不相同。(×)
7.按《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 第1部分:汽车整车维修企业》(GB/T 16739.1—2004)规定,汽车整车维修企业都必须配备无损探伤设备。
8.从事汽车发动机、车身、电气系统等专项维修作业的业户是汽车专项维修业户。
9.《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第2部分:汽车专项维修业户》(GB/T 16739.2—2004)规定,汽车专项维修业户开业,除必须满足规定的通用技术条件外,还必须满足专项维修开业的专用条件。
10.《汽车维修行业计算机管理信息系统技术规范》(JT/T 640—2005)规定,汽车维修企业计算机管理信息系统的主要数据信息包括:基本信息与车辆维修业务管理信息。(√)
12.《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能力的通用要求》(GB/T 17993—2005)规定了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应具备的服务功能、管理、技术能力以及场地和设施的要求。(√)
14.《汽车维护、检测、诊断技术规范》(GB/T 18344—2001)适用于所有在用汽车。(√)
16.《汽车维护、检测、诊断技术规范》(GB/T 18344—2001)规定,汽车二级维护以更换“三滤”为作业中心内容。(×)
18.《汽车维护、检测、诊断技术规范》(GB/T 18344—2001)规定,汽车二级维护首先要进行维护前检测诊断。(√)
20.《汽车维护、检测、诊断技术规范》(GB/T 18344—2001)规定,汽车二级维护作业项目包括基本作业和附加作业两部分。
21.《汽车维护、检测、诊断技术规范》(GB/T 18344—2001)规定,汽车二级维护作业过程应贯穿过程检验。
22.《汽车维护、检测、诊断技术规范》(GB/T 18344—2001)附录A规定了各种车型的维护操作具体要求。(×)
24.《轿车车身维护技术要求》(JT/T 509—2004)中所指车身维护,包括车身清洁、研磨、抛光、新车开蜡、打蜡、封釉、玻璃贴膜等。
25.按《轿车车身维护技术要求》(JT/T 509—2004)中的规定,车身内部以及附件清洁维护作业不是车身维护作业项目。(×)
27.《汽车发动机电子控制系统修理技术要求》(GB/T 19910—2005)规定,汽车发动机电子控制系统维修前,应按原厂的规定,对电子燃油喷射系统进行检查和诊断。
28.《汽车发动机电子控制系统修理技术要求》(GB/T 19910—2005)规定了对汽车发动机电子控制系统维修前检查的要求、检查项目、检验方法和安全操作技术要点。
29.《汽车发动机电子控制系统修理技术要求》(GB/T 19910—2005)规定,发动机电子控制系统在视情修理后,应对有故障的系统部件用检测仪逐项进行检查。( √)
31.《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 7258—2004)规定了机动车的整车及主要总成、安全防护装置等有关运行安全的基本技术要求及检验方法。
32.《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 7258—2004)是我国机动车安全技术管理最基本的技术性法规。(√)
34.《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 7258—2004)对行车制动装置没有规定“制动器应有磨损补偿装置”。
35.《机动车安全检验项目和方法》(GA 468—2004)规定,检验结果的内容包括检测线各设备的检验数据、外观检查、底盘动态检验、地沟检验的情况。
36.柴油车自由加速工况即在发动机怠速下,迅速但不猛烈地踏下加速踏板,使喷油泵供给最大油量;在发动机达到调速器允许的最大转速前,保持此位置;一旦达到最大转速,立即松开加速踏板,使发动机恢复至怠速。
标题
标题

.《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 16739.1~.2—2004)是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对汽车整车维修企业和专项维修业户进行开业审核和管理的依据。(√)

标题
按《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 16739.1—2004)规定,有各工种、各类机电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是汽车整车维修企业()之一。
按《汽车维护、检测、诊断技术规范》(GB/T 18344—2001)规定,汽车二级维护作业项目包括:基本作业项目和()。
《汽车维护、检测、诊断技术规范》(GB/T 18344—2001)规定,汽车二级维护基本作业项目的作业内容以()为主。
《轿车车身维护技术要求》(JT/T 509—2004)规定,车身清洁工艺过程最后一道工序是()。
《轿车车身维护技术要求》(JT/T 509—2004)规定了车身漆面研磨的环境条件,即应在室内,干净、()的环境中进行。
《汽车发动机电子控制系统修理技术要求》(GB/T 19910—2005)规定,维修前检查记录中要有系统部件名称、正常参数值的范围和检查到的参数值,并应注明()以及维修方案。
《汽车盘式制动器修理技术条件》(GB/T 18343—2001)规定了汽车盘式制动器()的修理技术要求及有关参数。
《汽车制动传动装置修理技术条件 液压传动》(GB/T 18275.2—2000)规定了汽车液压制动传动装置液压系统中的()和系统密封性要求。
按《汽车大修竣工出厂技术条件 第1部分:载客汽车》(GB/T 3798.1—2005)规定,载客汽车是指在设计和技术特性上用于载运乘客及其随身行李的,包括驾驶人座位在内座位数超过()座的汽车。
按《汽车大修竣工出厂技术条件 第2部分:载货汽车》(GB/T 3798.2—2005)规定,对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检视,要求()应安装有效的隔热和熄灭火星的装置。
按《汽车大修竣工出厂技术条件》(GB/T 3798.1~.2—2005)规定,载客或载货汽车大修竣工出厂要求:左右轴距差不得大于原设计轴距的()。
按《汽车大修竣工出厂技术条件》(GB/T 3798.1~.2—2005)规定,载客或载货汽车大修竣工出厂要求:自动变速器的操纵装置位于( C )档时,应有驻车锁止功能。
按《汽车大修竣工出厂技术条件》(GB/T 3798.1~.2—2005)规定,载客或载货汽车大修竣工出厂要求:车辆行驶中,自动变速器能按规定的()进行升、降档。
按《汽车大修竣工出厂技术条件 第1部分:载客汽车》(GB/T 3798.1—2005)规定,载客汽车大修竣工出厂要求:最大设计车速不小于()km/h的汽车,车轮应进行动平衡试验。
按《汽车大修竣工出厂技术条件》(GB/T 3798.1~.2—2005)规定,装有排气制动的柴油车,当排气制动装置关闭()行程时,联动机构应使喷油泵完全停止供油;而当排气制动装置开启时,又能正常供油。
《汽车大修竣工出厂技术条件 第2部分:载货汽车》(GB/T 3798.2—2005)规定,车架应分段检查,各段()不大于5mm。
按《汽车大修竣工出厂技术条件》(GB/T 3798.1~.2—2005)规定,载客或载货汽车大修竣工出厂时,制动系装有比例阀、限压阀、感载阀、惯性阀或制动防抱死装置的,在试验台上达不到规定制动力的车辆,应以()的检验结果为准。
按《汽车大修竣工出厂技术条件 第2部分:载货汽车》(GB/T 3798.2—2005)的规定,带有增压或中冷增压的发动机,增压装置应按原厂规定进行装配和检验,增压器工作应正常,()应达到原设计规定。
《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 7258—2004)规定,在进行汽车前照灯检测时,发动机的状态为()。
按《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 7258—2004)的规定,检测转向轮的侧滑量时,车轮对正侧滑台,匀速车速应为()km/h。
按()的不同,《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 7258—2004)规定了转向盘最大自由转动量的限值。
按《机动车辆安全检验项目和方法》(GA 468—2004)规定,当实际车速为80 km/h时,车速表的允许指示范围应是()km/h。
按《机动车辆安全检验项目和方法》(GA 468—2004)规定,驻车制动操作装置,一般应在操纵机构全行程的()以内产生规定的制动效能。
《汽车大修竣工出厂技术条件》(GB/T 3798.1~2—2005)规定,关键部位螺栓、螺母的()应符合原制造厂维修技术要求。
《汽车大修竣工出厂技术条件》(GB/T 3798.1~2—2005)规定,影响汽车行驶安全的()的关键零部件,不得使用修复件。
《汽车大修竣工出厂技术条件》(GB/T3798.1~2—2005)规定,离合器踏板的()应符合原设计规定。
《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 7258—2004)对原标准中车辆前照灯照射位置要求进行了调整,包括()照射位置。
《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 7258—2004)规定了轮胎使用参数,包括()的技术要求。
1.国家标准《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 16739.1~.2—2004)分为( CD )两部分。


2.《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 16739.1~.2—2004)规定了汽车整车维修企业和汽车专项维修业户必须具备的( ABCD )等条件。

A.人员    B.组织管理   C.设施     D.设备


3.《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 16739.1~.2—2004)对汽车整车维修企业管理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 ABCD )等关键岗位人员配备和持证上岗作了规定。

 

更多问卷 复制此问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