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填写展期信息登记前请仔细阅读如下内容确保自己符合本次采集范围。
此次采集仅限在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就读期间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学生(中国银行办理助学贷款)已签订展期协议且已到期学生,其它学校办理的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需联系当时办理贷款单位进行还款协议签订;如之前在石油大学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目前在其他高校就读展期到期也在本次统计范围内。
展期到期学生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本科阶段校园地贷款在本科毕业时签订校园地贷款展期协议,展期到研究生毕业后正常还款;
(2)硕士阶段校园地贷款在硕士毕业时签订校园地贷款展期协议,展期到博士毕业后正常还款;
(3)硕士阶段校园地贷款但中途转为博士,展期到博士毕业后正常还款;
(4)本科阶段校园地贷款在本科毕业时签订校园地贷款展期协议,计划展期到硕士毕业后还款,但中途硕士直攻博目前展期年限已到;
(5)其他特殊情况可直接致电咨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010-89732128(齐老师、杨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