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0日,最高法正式发布新修订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其中备受关注的是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大幅下调。今后,以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每月20日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4倍为标准确定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取代原《规定》中“以24%和36%为基准的两线三区”的规定。为推动该新规的贯彻落实,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特开展问卷调查了解民间借贷利率司法保护上限调整对四川省小微企业融资的影响。问卷采取匿名方式填写,相关信息和数据仅用于对整体情况进行研究分析,并将按规定保护企业隐私和资料安全。